周嘉谟
周嘉谟(1546-1629),字明卿。湖北省天门市干一镇人。明末大臣。
隆庆五年进士。任户部主事,韶州知府。万历十年(1582年)为四川副使,分巡泸州(今四川泸州市及合江,江安,等县)。旋升为按察使,令所属抵制榷税宦官丘乘云横征暴敛。后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不久,升兵部右侍郎,仍巡抚云南。曾弹劾黔国公沐昌祚侵占民田八千余顷案。后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加右都御史。积极加强边防,防止交趾兵侵犯。主持修复南海、三水、高要等邑被洪水所毁圩岸。后历任户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
万历末年,齐、浙、楚三党争权,官员的任免升降,吏部不能作主。他出任吏部尚书后,用人唯才,罢斥朋党之首及奸邪者。光宗继位后,他反对郑贵妃邀封皇后。熹宗即位时,与杨涟、左光斗等迫使李选侍移宫。终因触犯魏忠贤而被诬陷,乃辞官归籍。天启五年(1625年)复遭魏党破孩,被削籍。崇祯元年(1628年),起为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卒赠少保。
墓区考古
现在,“周嘉谟墓”作为一个地图标记,出现在湖北省地图册上,标记仍在原址,干一沙嘴村。干一小河村供奉的周嘉谟及其父亲周松岐公两块墓碑的两个六角亭,只是个纪念场所。
整个墓区占地近70亩,主墓区位于中间,约3-4亩左右,主墓区曾是一个绿草如菌的高台,坐北朝南,北高南低,像一把围椅,围椅的北边是大约一米来高的土围墙,这一带的土质粘性很强,如将土块夯实晒干之后筑墙,极为结实。土围墙必定以这样的工艺筑成。然后,从北向南慢慢降下。中间是一个隆起的高大土堆,一望而知是棺椁放置的墓室。土堆前方正中是一个高大的石香炉,两边各有一个石蜡台。香炉的前方,依次分列着一对石狮、一对石马、一对石人,中间形成一条甬道。另外,还有一对石龟,各驮一块高大的华表,上面刻满了逝者的事迹和功劳。约四米高、二米宽、一尺厚,很是壮观。
从出土的墓碑上得知,该墓于1628年12月16日(农历)建成,至1964年4月被毁,共336年,历明、清、民国、共和国四朝,经数百年风霜雨雪,屹立不倒。
碑石全文如下: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周公讳嘉谟字明卿承天府景陵县人考讳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母刘氏封一品夫人嘉靖丁未年七月二十五曰生历事隆庆万历泰昌天启以崇祯参年二月二十四终于南京吏部公署正寝时年八十有四本年十二月十六日庚申葬于松石湖利甲嘴癸山丁向承恩赐御祭九坛造坟安葬赠荫谥以次全给娶萧氏封一品夫人御祭一坛附葬子男长玺官南京工部员外郎次璧南京户部员外郎先父卒女四俱嫡配名门长孙重庆次孙方庆三孙世庆俱先后承荫曾孙一人名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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