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坊座北面南,青石质地,东西长7米,南北宽3米。保存基本完好,为双柱歇山顶式石质仿木结构,方柱,歇山顶屋面。建筑为二柱单间三楼式,明间高8.8米,面阔6.6米,须弥式基座上雕莲花,横坊下设栏板,雕刻分作三层。两坊间垫板部位南面上层由东向西镌刻楷书“文魁坊”三字,中层楷书“万历丁酉科选贡庚子科乡郎进士赵景星”,下层为高浮雕狮子滚绣球,中间雕一个花篮,篮中刻绣球,两只狮子滚动绣球,其后另有两只,奔腾跳跃,形象极为生动。北面上层从西到东楷书“唐吏风猷”,中层楷书“敕赠文林郎河间府献县知县赵登弟孺人苏氏”,下层为“敕赠文林郎直隶献县知县山西西岚县知县赵景星孺人李氏”。坊顶悬山式,正脊两端为“龙吻”,脊饰牡丹花卉图案,檐下施双昂斗拱6攒,龙头昂嘴,中间悬出一石,上刻“皇明”二字,字上刻有二龙戏珠图案,下刻双凤,两侧刻飞龙,横梁中刻凤凰牡丹两侧刻龙戏牡丹图案。北面昂中间刻“天言”,其上刻飞龙,下刻凤凰牡丹横梁东侧刻“文曲星下凡图”,西侧刻“进京赶考图”。两柱及柱两边扉塄刻有坐狮、麒麟、牛、天马、凤凰、牡丹等图案。两方柱均由三抱柱石夹固,其下为须弥座。造型雄伟,雕刻洒脱豪放,为我省石刻艺术中的杰作。清乾隆十年、五十四年本《巩县志》载:赵景星,力行孝友,弟早卒,抚养孀孤,里人贤之。知献、岚二县,有惠政,祀乡贤。
蔡庄文魁坊雕刻技术精湛,内容丰富,形态生动,建筑造型俊朗,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文物价值。该石坊整体保存较好,石质表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剥蚀风化,拱下平板坊已从中部断裂,缝宽10—25mm,建筑整体亦有轻微向西南方向倾斜,建筑台明无存。1984年文物普查时发现,以后巩义市文管所多次调查;1987年3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11月河南省第五次文物普查中再次调查。2008年6月16日,蔡庄文魁坊被公布为第五批河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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