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钟端
张钟端(1878-1911),字毓厚,号古民,别号鸿飞,河南省许昌县长村张人。中国民主革命家,河南辛亥革命军总司令。
清光绪四年(1878)生。自幼聪颖,13岁中秀才。入弘文书院普通科学习。
光绪三十一年(1905),获河南大学堂官费留学日本,入日本中央大学攻读法律。同年加入同盟会。
光绪三十二年(1906)回国,劝说尉氏县刘青霞赴日考察,摆脱封建枷锁。
光绪三十三(1907)十二月,创办《河南》杂志,任总经理。《河南》宣传革命思想,是各省留日学生所出版的进步刊物中,革命论调最为激烈,内地销售发行最为广泛的一种。杂志出版至第十期,日本警署受清廷驻日公使之请求,勒令停刊,并将所存刊物,尽行没收。张钟端被拘留数日,并被停止官费。嗣后,生活窘困,幸有刘青霞资助,促其完成学业。
宣统三年(1911)夏,张钟端法律系毕业,受同盟会总部派遣回国参加革命。当时马吉樟任湖北省臬台,刘青霞通过兄妹关系保举其入马吉樟手下任职。利用合法身份来往于汉、宁、沪之间,从事革命活动,营救许多革命党人。
1911年10月10日,张钟端参加武昌首义,并任武昌军政府参谋长。武昌首义后,河南迟未响应。张钟端受同盟会总部指示,携黎元洪致开封协统应从云的密函,返回开封策动、组织河南起义,被推举为河南起义军总司令。革命军原准备于12月23日(冬至)宣布河南独立,但是12月22日夜,张钟端与部分起义领导人在河南省优级师范大学堂(今河南大学医学院)最后部署起义时被清军逮捕。审讯中,张钟端枷锁锒铛,备受惨刑,乃坚贞不屈。12月24日晨6时,张钟端与刘风楼等11人被处决,史称“辛亥革命河南十一烈士”。
1932年秋,河南省政府决议将十一烈士的遗骨迁葬到一起,建陵园并立碑。
张钟端留学日本期间,同女护士千装伦子结婚。参与武昌起义当天(1911年10月10日)千装伦子产下双胞胎儿子。张钟端为孩子起名张梦梅、张兆梅。1912年春,中国同盟会将千装伦子和两个孩子接到许昌。张梦梅、张兆梅后考入河南大学,并先后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二人分别在开封、许昌工作和生活。
(来源:《辛亥人物志》、《河南省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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