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钦
赵承钦(1880一1952)字惺吾,黄庄乡林村人。父一生经商,家景小康。赵承钦自幼好学,成绩优异,十几岁考取秀才。1906年考取官费留学生,留学日本,专攻经济学,也曾涉猎科学社会主义书籍。民国初年回国,先后任覃怀中学(在今沁阳)监督、北京《黄钟日报》。袁世凯为拉拢知识分子,曾授赵“嘉禾章”。后历任河南省参议员。1924年,胡景翼监理河南军政,任赵为阳武县(今与原武合并为原阳县)知事。任职期间致力于县内的水利和教育事业。1925年主持开挖了自大案经延州北入延滓界的一条长40里的河渠,颇有利于当地农业生产,县人为纪念此举,命名为赵公渠。另为发展教育,并减轻民众负担,曾多方奔波,但收效甚微,后自动挂冠去职。
张钫代理河南省长时期,赵承钦曾参与省财政处工作。刘峙主豫,任赵为泌阳县长。时别庭芳指挥泌阳民团,疯狂破孩进步青年。泌阳师范附小青年教师王某被民团逮捕,赵力加阻止不听,命民团暂拘候审,民团头子王友梅却阳奉阴违将王暗中处决,事发后,王友梅竟依仗别庭芳之势,诬指该教师被赵承钦杀害,致使赵蒙冤被判刑十二年。直到-长王用宾(系赵好友)亲来河南视察,当局闻之始将赵释放,含冤作囚4年。
赵出狱后,无心政治,转事教育,到武陟县省立十四中学教授国文。抗日战争爆发,学校溃散,始携眷回温。
1938年10月,日军暂撤回沁阳之际,经推荐赵出任温县县长,积极主张抗日,仅两个月,就被驻温国民党军长朱怀冰以“年老力衰,不堪胜任”为由免职。卸职后移居洛阳,后在新乡联中教书。
1946年夏,被省府核派为温县临时参议会议长。当赵承钦返居温县时,正值国民党“还乡团”侵温之际,县长杨邦杰大肆-革命干部、群众,赵对此很不满,见本村恶霸赵某关押农会干部和群众,遂严斥赵某,令其全部释放。并亲拟诉状控告杨邦杰-公款、鱼肉百姓之事,杨邦杰因此被撤职。此后赵又去新乡定居。
1947年温县再次解放后,赵承钦即回温投案自首,人民政府给予民主人士待遇,并发粮补助其生活。然因年老独居,遂厌世轻生,于1952年秋投井自杀。人民政府协理了其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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