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邦才
王邦才,字汝抡,号西皋,卢氏县城人,明万历丙子科(1576年)举人,器宇轩昂,性刚正,有才识。他任陕西蓝田知县时,坚决抵制陕西税监粱永、赵钦的横征暴敛,解民倒悬,后擢升为山东济南府同知。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王邦才为辽东战事筹措粮秣,布衣陋食,勤于公务,提议废除了数以万计的不必要开支,奏设监督军需的机构,以减轻百姓负担。他曾将宠幸的宦官、杀人掠货的辽宁税监高淮之爪牙宋希曾、徐文胜斩首示众,后因上 书揭发高的罪恶而获罪,被-七年,获释后被起用为户部主事,旋任户部浙江司员外郎等职。
他剐直不阿的精神为明神宗所赞许,死后为之建坊,上题"精忠贯日"四字以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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