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遗址为南召县1980年3月公布的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总面积3560平方米,从遗址暴露的陶片来看,红陶约占90%,钵形鼎、鼎足、红陶敛口钵口沿、红陶细泥尖底器底、红衣黑彩陶片、小口高领罐口沿等陶片和石斧等,还发现有卜骨。属新石器时代仰韶、龙山文化遗存。
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如果您有介绍家乡的文字、图片,欢迎与我们联系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我要供稿 粤ICP备17154672号-3 |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mail:service@ke2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