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遗址为南召县1980年3月公布的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座落在留山河东岸的河旁高地上。南北长160米,东西长105米,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文化层厚1--3米左右,内含丰富,红、灰陶片约各占50%,还有少量彩陶。出土器物有白衣黑彩陶片、红陶钵口、红衣黑彩陶片、夹砂灰陶鼎口、鸭嘴状鼎足、灰陶豆把、磨制石斧等。它是一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中、晚期及龙山文化早期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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