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遗址为南召县1980年3月公布的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面积约154163平方米,表面堆积大量炉渣,遗址东部分别堆积有7×8和8×17,高2至3米的两堆炼结炉渣。东部的断崖上有红烧土,可见两处炼炉遗址,周围发现有汉代砖、瓦块,汉磨片及宋代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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