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呈龟背形,东西宽195米、南北长253米,总面积大约49335平方米。文化层厚3.2米,多为红烧土,出土文物有陶鼎、陶鬲、陶盆、陶罐等陶器残片。质地多是红色。饰纹多是附加堆纹、绳纹和指纹,兼有网饰纹彩陶及少量的黑陶、灰陶。出土另有石刀、石斧、石镞等,出土器物均为磨制石器。1985年京深公路拓宽,遗址遭挖损。为新石器时代仰韶时期文化遗址。1983年被确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11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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