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汝南县志》记载,唐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年)官至吏部尚书的金忠以按廉使身份奉旨出使日本,次年返回途中遭遇强台风袭击,漂泊至新罗国(今韩国)。当新罗国景德王得知金忠是大唐使节后,一边亲自接见招待,一边派使臣将金忠一行海上遇险被救的情况书报大唐朝廷,并述明欲留金忠于新罗国之意。在得到唐皇诏允后,金忠便留居新罗国任职。他尽职尽责,对新罗国的治理与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受到朝野上下的赞扬。景德王“以其天资英雄”封其为“英毅公”,“以其自汝南来,赐姓南,改名敏”,成为汝南金姓移居新罗国的“南”姓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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