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西南35公里孙店镇政府北,遗址区为龟背形高地。遗址东南254米,南北358米,文化层0.7米。内含龙山文化和商文化。
出土遗物有石斧、石錾、石箭头、折沿缸、平底碗、磨光黑陶折腹盆、此皆属龙山文化类型遗物。商代文化遗存有鬲足、缸口沿等残品,纹饰有绳纹和附加堆纹。
此遗址1978年被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6月16日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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