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村
地名:李庄村 | 隶属:振林街道 |
行政代码:410581002 | 代码前6位:410581 |
长途区号:0372 | 邮政编码:455000 |
车牌号码:豫E | 行政级别:村 |
李庄村位于林州城区西南部长安大道两侧,东起小西环,南接桃园大道,西至王相路,北至长春大道。下辖李庄、县道、闫家台、张家庄、刘家庄、西台、白家庄、桃树园等8个自然村,总面积3.2平方公里,总人口6500余人,现属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管辖,村民委员会位于李庄自然村。 李庄地脉深厚,历史绵长。东汉末年,即有殷实富户在这里留有陶罐、耳环、五珠铜钱等具有明显特征的古墓群。宋元时期,墓室中色彩鲜艳的壁画石刻和24孝砖雕、瓷枕等文物,印证着古代文人雅士的独特风格。李庄因姓立村,几易其名。清乾隆年间,林县富户李中州为谋求家族发展,携带家人由偏僻的东姚镇李家湾村迁到县城西二里处居住,并将村庄定名“李家庄村”。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10月,林县全境解放后,李庄村隶属城关区南关乡下申街大队。1962年,李家庄村从下申街大队分设为李家庄大队,下设16个生产队。1981年,林县进行地名普查,为避重名更名为李庄大队。1983年12月,更名为李庄村,下设24个村民小组。 李庄以“八路井”而闻名。清乾隆后期,李姓家族成员众多,为解决人畜用水之难,经族人共议,在李家庄村东南处打成一眼深30米的活水井供家族使用,到民国年间,这口深水井传给后人李三多。民国三十二年(1943)7月,日寇占领林县期间,驻扎在李庄村的日伪军,将被俘的我八路军30名干部战士杀害后扔进了这口井中。从此,这口井被乡亲们称为“八路井”。1979年10月,这口井被林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7月,李庄村两委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八路井进行保护性挖掘,并将八路军战士遗骨送到市烈士陵园安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2012年,八路井再次被林州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革命遗址。李庄是省市各级政府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之一,也是林州市首家实施“政府主导、自主改造、村民共建”重点项目。2009年12月,李庄村党支部、村委会以“户户住高楼、家家有商铺、人人得实惠”为宗旨,开始对李庄自然村进行整体改造,规划投资9亿元,利用6至8年时间,把李庄建成环境优美、交通发达、商业集聚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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