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冠儒
王冠儒(1903年~1938年) 又名王士林,清丰县前王家村人。1926年于大名十一中毕业,曾在本村小学和巩营高小任教。1928年秋,经王启祥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清丰县支部组织委员。入党后以清丰县民众教育馆馆员身份为掩护,积极开展党的地下活动。
1929年春,王冠儒任中共清丰县委组织部部长。同年秋,县委书记王启祥调离清丰,王冠儒接任书记,直至1933年春。这一时期,王冠儒在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党的组织,开展地下活动,组织进步学生闹-、教师罢教以及组织盐民斗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33年春,中共清丰县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王冠儒被捕入狱,不畏严刑拷打,始终严守党的机密。1935年11月,王冠儒被营救出狱后,在古城高小任教,以此为掩护继续开展党的地下活动。1937年七七事变后,王冠儒再次担任中共清丰县委书记,积极领导群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不久,王冠儒调直南特委四支队任-科科长、司令部副官等职,为扩充兵员,筹集0、粮款,发展抗日武装,做出了重要贡献。
1938年春,王冠儒被中共直南特委某些领导人错定为"托派",于3月29日被秘密处决,时年35岁。
1982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经复查,认为"王冠儒同志是一位好同志,对革命是有贡献的。定他'托派'是无根据的,轻率处死是错误的,确属一起冤案"。随即为王冠儒平反昭雪。中共清丰县委在王冠儒的家乡召开群众大会,为其恢复名誉,并以此表示哀悼和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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