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廷海
赵廷海(1913—1981)苍山县下村人。1943年担任本村村长。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任村党支部书记。1951年,组织群众成立互助组。同年冬,领导建立起苍山县最早的一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转为“前进农林牧高级生产合作社”,他连任主任兼党总支书记。1958年改任下村人民公社副社长。建社后,组织林业小组,建立苗圃,带领群众挖鱼鳞坑,封山造林。两年时间把70%的荒山绿化,平均每人植树3000株,基本控制了水土流失。在畜牧生产方面,他们利用本村山场多、树林多的优势,向畜牧技术人员学会制作青贮饲料,解决了饲料不足问题。同时,还建起猪、牛、羊繁殖场和黄牛繁殖、挤奶、使役综合场,推行了牲畜档案制度,加强了对牲畜繁殖、使役的管理。到1959年,全村大牲畜发展到近600头,猪、羊、 家禽等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并养蜂200箱,年产牛奶、羊奶1.5万公斤,引进和繁殖种牛、种羊数十头,除用于本村牲畜繁殖外,还热心为外社服务。由于改变了自然面貌,增加了施肥量,在1959年遭受特大旱灾的情况下,粮食平均亩产仍达205公斤;林果和畜产品收入除留公共积累外,社员人均收入现金115元。赵廷海于1953年获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5 6—1957年,3次出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1958年出席全国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大会。1959年春, 全国暨华东5省畜牧现场会的代表相继参观了该社的畜牧业生产。1960年初,中共临沂地委发出通报,号召各级干部学习赵廷海勤勤恳恳领导畜牧生产大发展的革命精神和经验。1月6日,《大众日报》发表了《学习赵廷海不畏困难,把畜牧业生产推向前进》的社论,并以《赵廷海——畜牧战线的标兵》为题,发表长篇通讯,介绍了他领导群众发展畜牧业生产的事迹和经验。1961年他担任下村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1976年调任下村公社工交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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