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信
李树信(1926—1979)莒南县后李家白龙汪村人。革命烈士。1943年到沭水县板泉区(今属莒南县) 抗日民主政府做青年工作。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2月被选调到大别山区工作。11月,参加淮海战役,曾受到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部表彰。1949年渡江战役后,相继在湖北宜昌市-和海南岛海口市-工作,历任科长、副局长、局长。1962年春节期间,曾赶往海口市郊区,冒着生命危险制止了两个村庄发生的宗族之间的械斗。 1976年3月,海口市发生一起轰动一时的“八次纵火案”,他亲临现场,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识破罪犯制造的假象,终于抓住真正的纵火犯。 1978年5月,调任中共湛江市委常委、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兼-长。他走遍公安系统50个单位,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清理了一批积案。1979年5月16日晚上, 他带领干警处理一起持枪凶杀案时,不幸中弹,17日凌晨牺牲。中共广东省委、省革委会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称号,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公安战线上的广大干警向他学习。
[以上内容由网友"John"分享。]
以下与李树信相关信息:
以下李树信相关信息关注度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