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社会科学院考古队考察,石斧、石镰等出土处鉴定为龙山文化遗址。
遗址的发展和遗存,突破了山东省新石器时期文化分布界限,扩大了认识原始社会物质文明的视野,对研究当地历史有一定价值。1956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宣布为乐陵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977年2月23日,被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乐陵市党史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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