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之风
宁之风(1603-1681),字德九。清代宁阳县城西街人。官至太宰太傅。
1613年,宁之风参加宁阳乡试,补邑生,入县学研习经典。第一天,先生让他背《大学》,结果一字未错。1647年,清世祖大开新科,首选天下英才,他和李树奎、李恩光等相约赴京科考。宁之风一举成名,甲试第二荣登榜首。
1648年,黄河吕梁段再次遇险情,顺治帝诏敕宁之风治理。之风接旨后风雨兼程,披蓑戴笠一路沿河察视,同时传檄各地,限令死守。报清查办了渎职县令,率军民疏通河道中的障碍。同役夫一同背土上堤,险处打桩,填塞涌洞,束水攻沙,苦战月余,确保了吕梁无事。水退后,他用节省下的20万两白银赈农植树,筑堰固土,为吕梁段的长治久安打了坚实基础。据《清史·河务》载:朝廷派员巡检,再奏褒奖之风治吕梁"兴禹治水之功。"
1658年,宁之风升为河南知府,总摄中州诸事。这时他已是三品顶戴花翎,一到洛阳,立即走街串巷,下田同农夫攀谈,了解到当地的耕牛非法宰杀致使当地百姓生活贫寒,他要求各司县衙查清现存耕牛,一律用官价买入分给农户,并让经济人从内蒙、青海贩大批壮牛进豫,每10户配一套,并对宰杀耕牛者罚银一千,当年秋,河南就实现了以牛代耕。为克服中州各地百姓不善储粮的习惯,宁之风拿出自己两年的俸银,帮助主要州府扩建粮仓,并动员百姓注重储粮备荒。
他为政注重纲纪的整顿,特别对官吏管理更严,并常用李世民之言告诫部属:"社稷以民为本。民为重,君为轻。为国尽心,为君分忧首当为民谋福。"他首先从自己做起,巡查州郡,废除一切馈赠迎送,有犯科者立即除名。一些官吏常向客商索要钱财,有的明目张胆设卡征费,他出榜晓知各地:无河南府关文一律不准向客商收取分毫。并暗派稽查,明侦暗访,将胆大妄为者就地惩办。还有些猾吏虚报冒领俸银,增加百姓负担,之风洞察此情,"一概清查,严行裁汰不许滥报,免苦累小民。"
树人重教,是宁之风的又一德行。他把"忠厚传家远,诗书济世长"作为施政要领。他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拨库银兴建学馆,设讲经堂,并亲自从山东延聘名儒执教,经常巡查属吏,嘱他们把尊师重教当成政规,违者罚。数年后,河南殿试23人金榜题名,声震全国。
宁之风在河南一举捣毁土匪穴巢,全歼顽敌凯旋,皇上加封他陕西按察使,兼陕西重藩布政使,河南万民上表乞留,百姓自发在龙泉为其造生祠。宁之风到陕西上任时,了解到那里少数民族较多,他因俗而治,亲抚夷族首领,温言礼让。1662年夏,他再次出巡八卫,在哈密,乃上表辞官养疾,顺治皇上恩准归故里。
宁之风78岁辞世。康熙帝闻报,派山东布政使专程前往祭吊,封太师太宰德翁,赠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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