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德
李树德(1917—1980)曾用名李容善。新泰市羊村人。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从事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11月,到沂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1938年5月,回乡参加新泰县二区(翟镇区) 的抗日工作,担任区-干事。 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后,受党组织的委派,到国民党第六十九军做-工作。 1938年12月, 参加八路军抗日游击第四支队,任连政治指导员。1940年3月转入地方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粮食局副科长、科长,华东前线支前办事处粮食部副部长。 1947年9月,历任辽南公署粮食局局长、辽宁省粮食局局长、东北行政委员会粮食总局副局长。在解放战争时期,为支援前线,筹备粮草,稳定后方做了大量工作。新中国建立后,历任中共华南分局珠江三角洲工委委员,广东省粮食局局长,中南行政委员会财政局处长、 副局长。1955年1月调国务院财政部农税司,历任副司长、司长。1960年12月任国家财政部副部长。1962年,改任华北局财办副主任。1966年后,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兼秘书长、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74年患病,1980年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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