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丕生
胡丕生(1907—1973)肥城县西付村(今属肥城市新城办事处)人。全国拥军优属模范。出生于雇农家庭。幼年时家境贫穷,十几岁当长工。1946年土地改革,分得房屋和土地。在建立农业互助组时,主动吸收家境十分困难的烈属穆大娘参加自己的互助组。1951年6月2 3日,洪水袭击西付村,村内房倒屋塌。他冒雨救助遭洪水围困的穆家母子及另一户孤儿寡母,而自家的房子却遭洪水浸泡倒塌。大雨过后,胡丕生发动群众献工献料,为穆大娘家盖了3间堂屋。1951年8月, 胡丕生受到泰安专署的表彰。同年,他作为山东省老革命根据地的代表,赴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和其他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1952年,他作为拥军优属模范代表,出席了全国优抚先-表会议并受到嘉奖。1953年,参加了赴朝鲜慰问志愿军代表团。1954年,被选为初级农业社社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成立高级农业社,担任保管员。同年被选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3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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