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齐滨
刘齐滨(1908~1942)原名刘府海,曹县韩集镇刘岗村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鲁西南抗日根据地的主要创建人之一。青年时期,就读于天津北洋大学工学院预修科和北京大学文学系。他目睹军阀横行、国事日非、广大劳动人民颠沛流离等景况,心中无比愤慨,以“舟子”笔名,写出了《梧桐树下》、《孩子的梦》、《中秋之夜》等作品,相继发表在上海《北新》半月刊上,有力地抨击了封建思想的统治。“九•一八”事变后,他参加了北大学生赴京-团,被-砸伤了左胸。1933年因患肺病返回家乡。
1935年到曹县东南黄岗集小学任高年级国文教育,常以中国历史上的盛衰荣辱,教育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后来,他的学生大都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回到家乡刘岗一带,创办农民夜校,自编教材,教农民读书识字,学习革命道理,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国活动。1938年秋,“鲁西南抗日救国总会”成立,他被推行为总会长。是年冬,日本侵略军侵占曹县城,中共曹县县委转移到曹西北活动。上级党组织派出一批干部到该地区工作,经常在他家吃住。他家中本不富裕,粮食很快就用光了。他就和父亲商量,先卖掉了树木和农具,又卖掉了几亩田地,他常说:“有国才有家,只要保住国,倾家荡产也值得”。1937年10月,反动会道门——红枪会头子安天国勾结日伪,趁八路军主力转移之机,在根据地内发动-,残杀共产党人和抗日积极分子,放火烧了刘齐滨家的房子。面他关心的是被害的抗日人员和群众的损失,至于自己的房子,他只中风趣地说:“这一烧,使我丢掉了一个包袱,以后再没有牵挂了。”1940年8月,曹县抗日县政府成立,刘任县长。鲁西南“固守三村”斗争期间,他肺病复发,在村外隐蔽治疗。在病床上,忧心如焚,时刻关心着“三村”的安危。1941年5月1日,鲁西南专署成立,他任专员。在发表就职演说时,讲道:“我当专员好比给人民当长工,一定竭尽全力为父老乡亲办事。”1942年春,他肺病再一次复发,并逐渐恶化,让人代笔草拟了《关于发动群众开展抗灾救荒的意见》、《关于精减专署机关的建议》、《关于反“扫荡”斗争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十多个工作意见提纲,同志们劝他休息时,他总是说:“我的生命可能不会太长了,更需要抓紧时间为党工作。”1942年4月15日,在张子高村病故。
来源:菏泽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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