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
曾文(1910~1932),出生于铜鼓一个贫苦农民家庭,8岁被送给排埠叶家做童养媳,16岁改嫁给陈梅生为妻,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曾文到浏阳上洪走亲戚,在那里参加了共青团组织。回家后,剪掉长发,经常走出家门与贫苦群众接触,向妇女宣传剪发、放脚,谋求妇女解放。同年下半年,曾文率先发动少先队,开展土地革命宣传,积极参加打土豪分田地斗争。她组织妇女支援前线,慰劳红军,带头破除封建迷信,提倡移风易俗,并亲自主持不坐花轿,不办嫁妆,不收彩礼的新型婚礼。在拥军扩红中,曾文带头动员丈夫(当时任赤卫队长)陈梅生参军。1930年,陈梅生在第二次攻打长沙的战斗中英勇牺牲,曾文继承丈夫的遗愿更加全身心地投入革命。同年冬,曾文当选为铜三区第五乡妇女指导员。此后,她经常脚穿草鞋,身佩腰刀,肩背干粮和男同志一道与敌人进行顽强的斗争。不久,又当选为铜三区妇联执委委员。敌人把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剌,千方百计缉捕她。1932年3月,不幸落入敌手。敌人软硬兼施,用尽各种酷刑,可得到的是她的冷笑和怒骂。敌人对她无可奈何,到6月11日,曾文已度过了两个多月的铁窗生活,此时红军打到县城附近,敌人惊恐万状。曾文闻讯高兴得唱起革命歌曲,敌人恼羞成怒,惨无人道地对她下了毒手。临刑前,她对狱中的难友说:“杀了我一个曾文,还会有更多的曾文!……”刽子手把她押出监狱,她昂首挺胸,大步朝街上走去,边走边高呼:“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共产党万岁!”敌人凶狠地打她,卡住她的脖子,但她继续呼喊。刽子手惨无人道地剥光她的衣服,用刀割下双乳;虽然鲜血长流,她忍住剧痛,仍不断高呼口号,年仅22岁的她最后在县城上街牌坊下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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