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韶
萧韶(1903-1934)江西吉安人。自幼父母双亡,靠贫穷的叔父抚养长大,勤奋好学。吉安阳明中学毕业后,1922年考入上海大学,积极参加学生-,接受革命思想影响。1925年10月毕业,考入黄埔军官学校第四期政治大队。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7月,被派遣随北伐军返回赣南,开展群众工作。9月参与组织中共赣州县临时委员会。10月同陈赞贤等成立中共赣州特别支部,任委员。同时创办并主编赣州《国民日报》,进行革命宣传。11月被选为赣州总工会副委员长,并兼任工人纠察队总队长、赣南农工运动训练班主任。参与领导赣南工农运动和民众反帝反封建斗争,建立发展各县中共组织。1927年1月底,调任江西工农运动训练班训练部部长,培训大批工农运动骨干。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被派回赣南。10月中共赣南特委成立,任委员,兼中共于都中心支部委员。以特派员身份在于都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参与领导制订武装暴-动计划。1928年3月于都暴-动总指挥部成立,兼负责人。先后领导于都里仁、步前、桥头等地农民暴-动,组织桥头赤卫队,后成立赣南工农革命军第十五纵队。中共赣西南特委成立,任委员。同年11月被选为中共江西省委审查委员会委员。1929年5月主持召开中共赣南第二次代表大会,被选为赣南特委书记。领导赣南深入发展武装斗争,建立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积极配合“朱毛红军”创建发展以东固为中心的赣南革命根据地,是赣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建人之一。后被调到闽北整顿红军独立团。1930年5月任中共赣东北特委宣传部部长。10月被选为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11月中共赣东北省委成立,任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部长。1931年春调任中共闽北分区委(特委)书记。1932年兼任闽北军分区政治委员。参与领导巩固发展赣东北革命根据地,领导闽北根据地的各项建设和反“围剿”斗争。1933年4月,中共闽赣省委成立,调任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部长,不久被批判犯“罗明路线”错误,调任中共泰宁县委书记。同年10月改任中共闽北特委组织部部长。1934年因肃反扩大化被捕拘禁。同年底在福建宁化泉上村被错杀。1988年中共江西省委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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