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湖江国家湿地公园于2011年3月被国家批准为试点建设,五年来,在上级的关心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总规》和国家有关湿地建设的要求,突出抓好湿地动植物保护,重点治理赣江水污染源,全面实行河长制,大力宣传湿地知识,不断强化湿地保护意识,加快湿地修复和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公园内打造了赣南客家名人(樱花)公园、桃花岛、夏浒十八花厅是一批旅游景点,并不断将客家文化和湿地文化相融,逐步将大湖江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生态文明示范基地。2016年8月3—4日,国家林业局领导和专家对我县试点建设进行了验收评估,并对我县试点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最终通过国家验收并授予“国家湿地公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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