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山德清
德清(1546—1623),字澄印,别号憨山,是明代四大高僧之一。俗姓蔡,全椒(今属安徽省)人。12岁,投南京报恩寺出家为行童。主持西林命法孙俊公教他读《法华经》,4月即能背诵。西林见其聪颖,为其延师教读《四书》、《易经》及古文诗赋。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谒云谷(法会)于摄山栖霞寺,阅读《中峰广录》,大为感动,因此决意学禅。并于同年冬受具足戒。几年后,被延为报恩寺义学教师。
隆庆五年(1571年)北游参学,先至北京听讲《法华》和《唯识》,继游五台山,见北台憨山风景奇秀,默取为号。
万历二年(1574年),离京,游嵩山、洛阳,至山西蒲州会见妙峰,同上五台山专事参禅。万历五年,刺血泥金书《大方广佛华严经》一部,获帝赐金纸以助。万历九年(1581年)神宗慈圣太后派人至五台山设“祈储道场”并修造舍利塔,他和妙峰共建无遮会为道场回向。越年在山讲《华严玄谈》,听众近万人。
万历十一年(1583年),赴东海牢山(今山东青岛崂山)那罗延窟结庐安居,开始用憨山为别号,皇太后遣使送3000金为德清建庵居住。时山东灾荒,德清建议将此费全数施予孤苦。太后感叹,特为造寺,赐额“海印寺”。万历二十年(1592年),访达观于房山上方山,同游石经山,巡礼隋静琬所刻石经。得悉静琬塔被僧所卖,达观出资赎回,德清为撰《复涿州石经山琬公塔院记》。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神宗不满皇太后为佛事耗费巨资,因海印寺址曾为道院,有道士状告于朝,德清以私创寺院罪充军广东雷州(今海康县)。南行至韶州,入曹溪南华寺参六祖肉身。越三年三月到达雷州。时雷州旱荒,饥民死亡载道,德清发动民众掩埋并建济度道场。八月间还广州,当地官民仰慕其学德,经常有人拜访。德清即以罪犯服装登座为众说法,一时传为佛门佳话。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南韶长官祝公请德清入曹溪。时南华寺衰落已久,到寺后,开辟祖庭,选僧受戒,设立僧学,订立清规,一年之间百废俱兴。还整理出版《坛经》,编撰《曹溪通志》。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达观因“妖书”事被捕下狱,累及德清被遣还雷州。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八月,明廷大赦,德清再回曹溪。为修复南华寺大殿,自往端州采运大木。因有僧侣诬其私用净材,讼于按察院。后-大白,德清坚决辞去曹溪主持,至广州长春庵,为众讲经。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从广州至衡阳,居灵湖万圣寺。在衡阳写成《楞严通议》,《法华通议》、《起信论略疏》,并亲自开讲。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正月,去杭州云栖寺为祩宏作《莲池大师塔铭》。时各地僧徒领袖在西湖-欢迎,盛况空前。同年五月回庐山。
其时九江众弟子为德清在庐山五乳峰下扩建道场,命名为法云寺,于此为众开讲《法华》、《楞严》、《金刚》、《起信》、《唯识》诸经论。又为继续华严一宗的遗绪,据《清凉疏钞》撰成《华严经纲要》80卷。
天启二年(1622年)十二月,德清回到曹溪为众说戒讲经。天启三年十月十一日圆寂于南华寺,寿78岁。曹溪原是中国禅宗的祖庭,到了明末久已荒废,经德清锐意经营,始恢复旧观,因此,被称为曹溪中兴祖师。崇祯十三年(1640年),弟子等将其遗骸漆布升座,安放塔院,即今南华寺内供奉的憨山肉身像。
德清擅长诗文书法,来往南北,多为人撰写碑记塔铭,所作序跋题赞亦不少。还博通内外学,著作有:《观楞伽经记》8卷、《楞伽补遗》1卷、《华严经纲要》80卷、《法华击节》1卷、《金刚经决疑》1卷、《圆觉经直解》2卷、《般若心经直说》1卷、《大乘起信论疏略》4卷、《大乘起信论直解》2卷、《性相通说》2卷、《肇论略注》6卷、《道德经解》2卷、《观老庄影响说》1卷、《梦游诗集》3卷、《曹溪通志》4卷、《八十八祖道影传赞》1卷、《憨山老人自叙年谱实录》2卷等。由门人刊行的有《憨山老人梦游集》40卷(现流通本55卷)。这些著作都被收入明方册本《续藏》。
德清在佛教内主张禅净双修,对外又宣传儒、道、释三教调和。他在《道德经解》卷头《观老庄影响论》中,极力主张调和三教的思想。他说:“为学有三要:所谓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庄,不能忘世;不参禅,不能出世。”(《梦游集》卷39《学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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