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茂淮
余茂淮(1902~1956),名琪,又名余飞,别号光一,化名茂德,黟县城中名贤里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四月二十三日生。父亲在县城开设余复泰杂货店,后迁居安庆。
民国8 年(1919 年),余茂淮18 岁,在上海英商电车公司当工人,参加中华职业学校学习并任中央上海执行部工运干事。民国11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4 年5 月15 日,上海发生日本纱厂资本家枪杀工人顾正红事件,造成著名的“五卅惨案”,激起全市人民的愤怒。工人-、学生-、商民罢市,余茂淮积极参加-队伍,领导--。行至南京路,为弹压的-击伤头部。在此时期,余茂淮先后任中共上海地委组织委员、地委书记、武汉地委书记、中共中央执行委员。曾两次去苏联东方大学和莫斯科孙逸仙大学学习,毕业后,历任中央驻苏代表团团员、第三国际太平洋职工联盟秘书处主席、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六大中央委员、主席团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代理委员长。民国21 年10 月,在安庆被国民党逮捕,变节自首,在南京《中央日报》上发表《余飞告-同志书》以及策划胡静波、王云裕等人叛党投敌,与罗章龙、郑家康、陈治平等人组成所谓“新中国共产党”。
民国22 年11 月,余茂淮加入国民党,曾任南昌、南京新生活运动总会及首都(南京)新生活运动委员会推行股长、书记。
抗战爆发,余茂淮先后任国民党军委别动队皖南游击司令(少将)、中央社会部科长、第九战区少将纵队长、三青团重庆支团书记、重庆国家总动员会议经济检查队队长、中央组织部督导委员,并参加中央训练团党训班、县政班学习和任广德县县长等职。
上海解放前夕,余茂淮曾协助人民解放军,为解除国民党的武装做了些工作。解放后,在中新纱厂、私营中兴制胶厂工作。
1955 年7 月11 日,因历史问题被上海市-逮捕,翌年3 月29 日,因高血压脑溢血病死于上海监狱医院。
1984 年3 月7 日,上海市-对其历史问题重行复查,作出了《关于余琪问题的复查决定》:“经复查,余琪解放前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他的历史问题,解放后基本上作了交待。据此,1955 年7 月11 日将余琪逮捕不当,现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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