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鸣镗
翁鸣镗(1916-1946),化名陈胜、张同栋,福建省莆田县梧塘镇东坡村人。1932年在省立莆田初级中学求学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后参与组建“抗日十人团”。1933年9月任共青团莆田中心县委委员,12月因身份暴露离校参加红军游击队。1934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受命在莆田、仙游交界的常太地区开辟革命根据地。三年游击战争期间,先后担任常太游击队指导员、广常兴边区工委委员、红军游击队训练教官。抗日战争爆发后编入新四军,于1938年4月北上皖南抗日,任军部特务营第二连指导员。1940年奉命回福建从事地方工作。1941年1月任中共闽中特委机关教导队负责人。1942年4月“江田事变”后率队转移到莆田沿海,奉命打入海上伪“和平救国军”内,以大队参谋兼政训员职务为掩护,秘密领导海上游击队建立隐蔽基地。1944年8月被军统特务跟踪逮捕,在押解永安途中被党组织营救,此后离队养伤。伤愈后转入地方坚持革命斗争。1946年2月,在地方时被敌杀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追认翁鸣镗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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