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07年第200号公告,正式批准对“清流豆腐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清流县现辖行政区域。这是清流县首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也是清流县首个国家级品牌,改变了清流无国家级品牌的历史。
“清流豆腐皮”的生产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以其色泽金黄,香、醇、甜、韧富有弹性,一煮就熟、久煮不糊,并含丰富的植物蛋白、不饱和脂肪酸以及适合人体的十多种营养成分和微量元素而独具特色,名闻遐迩,蜚声海内外。“清流豆腐皮”已成为清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之一,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于进一步提升该产品的知名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做大做强豆腐皮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清流豆腐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清流县 《关于界定清流豆腐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请示》(清政文[2007]9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清流县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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