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头村
地名:基头村 | 隶属:龙津镇 |
行政代码:350423100 | 代码前6位:350423 |
长途区号:0598 | 邮政编码:365000 |
车牌号码:闽G | 行政级别:村 |
一、基本村情 基头村位于清流县城西北方向,距城关3公里。辖14个村民小组,6个自然村(其中5个村民小组是库区移民,畲族村是龙津镇唯一的少数民族村);全村392户,1558人,723个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526人,党员39名。全村耕地2523.5亩,以烤烟生产为主导产业,2013年种植烤烟500多亩;山林面积21910亩(其中自留山2700亩、毛竹山600亩、果园450亩),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基头村的养殖业远近闻名,特别是土鸡、番鸭及养鱼、养黄羊己成为我村的特色产业, 2012年,农林牧副渔产值115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911元,村财收入30万元。 基头村以伍、雷为主姓氏,另还有廖、陈、吴、黄、沈、李、邹、刘等姓氏,绝大部分是唐宋时间为避战乱,由赣入闽迁移而来。村中现尚留有伍氏祠堂3座,雷氏祠堂、廖氏祠堂、陈氏祠堂、刘氏祠堂各1座,但皆已破损不堪。雷姓畲族村民因与当地汉族村民通婚,原有习俗、礼仪和民族服饰渐失。 二、基头历史 基头村原名大基头,地处清流城郊。北宋元符元年(1098年)清流置县,其时分为折桂、龙头二乡,大基头隶属折桂乡郭下团;明清时期隶属坊郭里辖;1932年,清流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大基头属城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大基头乡苏维埃政权;1934年11月,清流县城失守,县苏维埃政府消失。民国25年(公元1936年)改里为区,清流隶属第七行政督察区,大基头归属嵩溪区大南暖乡;民国34年(公元1945后)废区改乡,实行保甲制,此时大基头隶属城厢镇模范保,辖有大基头、小基头二村,1950年2月,清流正式解放,大基头属嵩溪区城关乡;1958年“-”期间,实行人民公社化,此时清流、宁化并县,大基头属清宁县火箭(城关)公社辖;1961年6月清流、宁化分县,大基头改称清流县城并公社基头大队,辖有小基头、青山小队;上世纪七十年代,又先后有茶山里、东坑口、茶家园及七里坑等库区移民迁入;1984年8月,城头公社分为龙津镇和东华乡,基头村属东华乡辖。2006年,龙津镇、东华乡合并,基头村更名为龙津镇基头畲族村。 三、基头村特色建筑、土特产情况 基头村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村庄四面环山,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绕村而过,特别是闻名遐迩的石林寨,为基头村增添了许多名气。 石林寨位于基头村,山势险峻,山顶有一开阔场地,可容数千人,绝顶可见宁化如斗大。元末社会-,匪寇横行,伍元瑶率众避入深山,叠石为城,兼修四门,以防寇犯.陈有亮亦曾在此屯兵。位于石林寨半山腰处,伍龙瑞为首提倡重修,清嘉庆二十三年伍福龙、伍瑞海再次复修,并作有联匾,现仍保存完好。 基头村内,现除尚存的具有闽西风格的古村落建筑群外,随着社会的进步,一座新式楼房有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村民的居住条件亦得到极大改善。 基头村的土特产主要有香菇、红菇、苦笋、竽仔、淮山、地瓜、老鼠干等。 四、基头村产业发展情况 基头村以种植水稻、烤烟和养鸡、鸭、羊及劳务输出为主。 1、水稻种植面积2500亩; 2、烤烟种植面积450亩,产量14万斤; 3、养殖鸡、鸭5.2万元; 4、养羊420头; 5、劳务输出2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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