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钦
朱钦(1443~1520),字懋恭,明邵武人。青年时代,朱钦在建阳县考亭书院攻读理学;后至江西临川,受业于吴与弼门下。成化四年(1468)中举人,成化八年(1472)中进士,授职宁波府推官。任职期间,严于律己,不畏权势,秉公执法,平反了不少冤假错案。宁波(今浙江宁波)农田常受潮卤之害,他亲自到海滩审视地势,观察海潮涨落规律,带领百姓修筑佗山堰,使农民大受其利。巡抚张公曾写诗称赞他“捍潮有力能回海,立政无私可问天”。由于朱钦政绩显著,被提升为御史。成化后期,黄河泛滥,沿河两岸村庄被大水冲毁,农田被淹没,百姓流离失所,尸横遍野。此时,朱钦奉命出督漕运,开仓赈济灾民,掩埋尸骨;带领百姓修筑堤坝,疏通河道,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后巡按河南和整饬广西军队,此间,朱钦严惩贪赃枉法官吏,一些凶暴的不法官员害怕朱钦,弃官而逃。
弘治年间,朱钦先后出任山东按察副使、浙江按察使。弘治十五年(1502),吏部表彰6位政绩卓异的大臣,朱钦属其一。同年,他入京晋见孝宗,佥都御史林俊举荐他接替自己的职务,于是提升他为湖广左布政使。
武宗即位后,掌司礼监刘瑾专权,指派亲信到山东,向当地官员0彩缎五百匹。其时,朱钦正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获悉此事怒斥道“吾闻惟正之供耳,未闻剥民以贿奸也”,责令地方官拒付。因此,触怒了刘瑾。不久,中官王岳被贬,刘瑾把他押送到临清(今山东临清)处死。朱钦愤然上 书,为王岳申辩。从此,刘瑾对朱钦结怨更深,朱钦认为山东人喜欢酗酒闹事,下令严禁卖酒,派济南(今山东济南市)推官张元魁监察此事,有违犯的,诛连里邻。由于下属官吏在执行中过于严峻,以致发生一起因恐惧自缢的事件,死者的母亲准备上诉。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张元魁和知府赵璜,用重金买通死者家属,企图掩盖自己的过失。刘瑾侦悉此事后,便向朝廷检举,下令逮捕朱钦等3人。嗣后,勒令朱钦引退,赵璜除名,把张元魁流放到边远地区。刘瑾还不解恨,又抓住朱钦在湖广时的一些小故和他在曲阜(今山东曲阜县)修缮孔庙时的“靡费过失”,把他逮交巡按御史审问,削职为民;以及他在巡抚山东时遣民夫为尚书秦纮家服役事,再次把他交给巡按御史审问。朱钦遭到一系列打击,直到刘瑾受诛后才官复原职,正德十五年(1520)病故,享年77岁,葬在邵武城南曾保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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