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夫
刘凯夫(1914—1996年),上杭县南阳(原属长汀县南阳区)人,民国3年(1914年)9月10日生。民国20年,加入少先队、赤卫队。民国21年,调福建军区后方留守处被服厂工作,后任青年干事。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被服厂党支部书记。民国22年5月,任总供给部党支部青年干事、被服厂工会委员长、党支部书记等职。民国23年,在才溪乡苏维埃政府检查站工作。中央红军长征后,随区、乡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上山打游击。
抗日战争时期,于民国26年10月受中共闽粤赣边省委委派从事地下革命工作。民国27年1月,回省委后参加新四军,在二支队军需处工作。3月,随军开赴苏皖抗日前线。民国28年2月,调新四军军部兵站任运输队长。年底,任新四军兵站第二分站站长。民国29年12月,任新四军供给部军需科科长。民国32年7月,进中共华中局党校学习。民国33年7月,任新四军二师四旅供给部副部长、军分区供给部部长。参加了黄桥、苏北、苏中、盐城等战役。
解放战争时期,于民国35年5月任华中野战军第十纵队兼盐阜军区供给部长,后任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供给部部长。民国37年5月,任第三野战军供给部后方留守处主任。民国38年春,任第九兵团后勤部副部长。参加了莱芜、孟良崮、开封、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5月奉命到原国民党起义的十六兵团工作,任接管办公室副主任。同年11月下旬,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部代表到第九兵团工作,参加了朝鲜战场第二、三次战役。回国后,任华东军区军需生产部部长。1954年,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华东生产管理局局长、海南八一农场党委第二书记。在创办八一农场中,克服重重困难,建设农林牧副综合经营军垦农场,为发展军垦事业和开发海南岛作出了贡献。1960年,任总后勤部驻上海物资办事处政委。“文革”期间,受林彪、--集团的残酷破孩。1972年恢复工作。1979年初,任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副校长。曾当选上海市第一届人大代表。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0年8月离休。
1996年5月16日,在上海逝世。
来源:龙岩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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