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登甲
徐登甲,字仲升,南靖县人。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中举人,康熙四十五年登进士。授福山县知县,在职七年,政绩显著,升任署理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市)知州。当时,海州连年水灾、旱灾,居民流离失所,田地荒芜。徐登甲忧心如焚,说:“民困急矣,古良吏大兴工程,以佣钱当赈贷,其法可师也。”遂报请上司,拨银2000余两,修筑州城。对踊跃参加的县民,计工发给工资;另发仓谷6000石,救济老弱残疾无劳力的贫困户。灾情逐步缓解,全县没有因饥饿而死亡的灾民。时值用兵西藏,海州承担运输军需粮饷。牛马车船等均由徐登甲独力筹办,不向民间苛索滥派,并且及时完成任务。朝中大臣称赞他是难得的能员,于是被擢升为吏部主事。徐登甲不但办事勤敏,而且立身廉洁。告老还乡时,囊橐萧然。不久,受聘漳州丹霞书院掌教,远近文人,闻其名负经籍请授业者接踵而至。徐登甲81岁时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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