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公宪
唐公宪(1898—1938),又名政,字海潮,学名伯宣,遂昌梭溪乡庄后村人。1920年,在浙江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任杭州学生联合会评议部议长,与宣中华等领导“一师风潮”。次年任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理事长,并兼任中华民国全国学生联合会评议员。同年夏,应沈定一邀,在萧山县衙前筹办农村小学,参与衙前农民协会的发动和组织工作。1922年4月,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与徐白民、宣中华等创办《责任》周刊,发表《怎样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社会的教育》等时评。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受上海党组织指派到绍兴女师任教,成立党团混合支部。8月,赴南京出席团中央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9月,任社会主义青年团杭州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4年3月,任国民党浙江省临时党部候补执委。1925年春,以国民党员身份,到建德县省立第九中学任教,发行《向导》周刊、《中国青年》等刊物。1926年秋,任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政治部科长。同年冬,以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候补执委兼省党部党务人员养成所所长身份,回遂昌秘密建立共产党组织。四一二-政变时在杭州被捕,关押杭州陆军监狱。在国共第二次合作中,保释出反省院,并委派为-特务工作团松阳分团团长、遂昌县国民党县党部秘书、遂昌简师校长等职。著有《中国历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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