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廷育
应廷育(1497—1578),字仁卿,号晋庵,永康芝英人。明嘉靖二年(1523)进士,人劝其虚添年龄以应科道之选,廷育笑谢道:“欲求事君而先欺君乎?”未赴选。授刑部河南司主事,后调刑部福建司员外郎。父丧服除后转任江西司员外郎。三入刑曹,明习法律,著《读律管窥》。时有大侠滕泰犯法当大辟,主部者欲免其死,廷育坚执不宽贷,结怨主部者,惮其才名不敢动,调修《南京刑部志》。志成,因蜚语,降职知荆门州,檄署谷城县事。至县,以德惠民,政平讼简,乃诣县学说道讲德,又毁淫祠建书院。任职十个月还署州事,暇则至象山书院讲学,生徒奔附。升道州知州,又升福建按察司佥事。入闽后患病,三次上疏求致仕,归里时年仅42岁。闭门守静,惟以问学为务。孜孜述作40年,著作有《中庸本义》、《周礼辑释》、《周易经解》、《四书说约》、《郊祀考义》、《金华先民传》、《永康县志》、《经济要略》、《礼记类编》、《史鉴纂要》、《明诗正声》、《卮言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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