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巩
费巩(1905~1945),原名福熊,字铁寒,后字季曾。原籍吴江县同里镇,至其祖父时迁苏州。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十八日(1905年9月16日)生于苏州。费树蔚之子。爱国民主人士,烈士。民国12年(1923年)考入复旦大学。民国14年参加“五卅”运动。当年冬,与袁世凯孙女袁慧泉(原名袁家第)结婚。民国15年,从复旦大学社会科学科政治学系毕业后,自费学习外语2年,赴法国留学,又转入英国牛津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科,获硕士学位。民国20年毕业,取道苏联回国,在中国公学任教。次年,回复旦大学任教,讲授中国的政治制度。民国22年秋,应聘浙江大学任政治经济学教授。期间,他努力追求真理,支持进步学生,驱逐反动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浙大迁往贵州遵义,在竺可桢校长再三邀请下,他以决不参加国民党和不领取训导长薪俸为条件,担任训导长。由于他改革训导制度,想方设法改善学生伙食,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仅半年,就被国民政府教育部以放纵共产党活动,阻挠国民党党务工作的罪名,胁迫去职。民国30年“皖南事变”后,他挺身掩护进步学生。民国32年春,蒋介石发表《中国之命运》,鼓吹法西斯主义。他不顾个人安危,发表讲演和文章,尖锐地抨击国民党的--统治。民国34年1月,他从遵义到重庆休假,并准备应邀到北碚复旦大学去担任为期一年的特别讲座。2月,他在郭沫若、柳亚子等人发起的《文化界对时局进言》上签字,公开反对国民党,支持共产党。国民党当局早已蓄意谋害他。民国34年3月5日凌晨,他准备到北碚复旦大学讲学,在重庆千厮门码头遭国民党特务秘密绑架。这就是当时轰动国统区的“费巩失踪案件”。当时,费巩的亲友、同事、学生及重庆各界都密切关注着费巩的安危,奔走营救。复旦、浙大的学生会分别发表告各界同胞书,并以-抗议国民党当局暴行。周恩来亲自出面与当局交涉,要求释放这位有影响的爱国民主教授。民国35年1月,在政协会上,周恩来、董必武等代表中共向国民党提出和平谈判的八项要求中,指出:“立即释放叶挺、廖承志、张学良、杨虎城、费巩。”同时,延安《解放日报》、重庆《新华日报》都发表文章、社论进行揭露。费巩先被关押在重庆卫戍司令部稽查处,后被关进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特别监狱。在狱中,他天天痛骂国民党,特务们对他软硬兼施,施以毒刑,均无济于事。最后,特务们根据密令,残酷地杀害了费巩。为毁尸灭迹,竟惨绝人寰地将其遗体丢入硝镪水池化掉,时年40岁。费巩著作主要有《英国文官考试制度》、《英国政治组织》、《比较宪法》、《世界各国政体》、《中国政治史》(上古篇、中古篇、下古篇)、《中国经济问题》、《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政治制度史稿》。197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1981年,三联书店出版正棠、玉如著《费巩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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