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市区淮海路44号。原国民党执行委员王柏龄所建,占地面积2340平方米,为中西合壁的花园洋房。大门偏东南向(从院西开侧门进出),门廊有木雕。楼在院中,坐北朝南,为二层钢筋混凝土砖木混合结构,坡屋顶。一、二层中间均为宽敞的客厅,下层南面有廊,二层厅外为大阳台,上下两侧均为房间,厅后有走道;北面有楼梯和配套房。楼前为花园,西贴壁构假山和水池,西南角筑有半亭,院偏东有小青瓦屋面长廊,自大门连接楼屋。院中有草坪和古黄杨、广玉兰等花木。现用作安全局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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