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伊山梅花鹿岩画
大伊山梅花鹿岩画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伊山梅花鹿岩画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乡山西村大伊山大山圩西侧“一人路”东侧。刻于元皇庆二年(1313年)。岩画刻在一平整峭壁上,画面高1.1米、宽1.2米,分为鹿画和铭文两部分。鹿画采用阴线刻手法,刻于整个画面的右上部,鹿头顶双角为单枝、呈倒“八”字形,鹿身上刻圆点以表示点状斑纹,鹿尾很短。梅花鹿为慢走状,鹿高0.25米、长0.3米,线条清晰流畅。鹿画左侧(即鹿身后)为阴刻铭文,从右至左竖排7行,共47个字。每行字数、行距不等,字体为楷书,不规整;字径大小不等,最小的字径6厘米,最大的10厘米。个别字已漶漫不清。现尚有“皇庆贰年正月二拾二日上山拜崖二月二十日折口口忍口推平余个刘长天也具有固喈口口打石一行弟兄四人”等字可辨。1994年6月于岩画下建观赏台一座。1995年4月被公布为江苏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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