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由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颙(公元1624年—公元1705年)字中孚,号二曲,陕西周至县人。清初著名理学家,与孙奇峰、黄宗义同称清初三大名儒。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陕西总督鄂善以“隐逸”把李颙推荐给朝廷,皇帝批准召用,但他以患病托辞不受。十七年(公元1678年)举“博学鸿儒”时,礼部又以“海内真儒”举荐李颐,朝廷派-至其家敦请,他仍坚辞不应,并以-,以至自刎表白不做官的决心。此后,他迁富平县隐居,闭门谢客,专心研究学问,著书立说,不与世人交往。惟顾炎武、惠思诚来访时,他欣然接待,与其研讨学术理论。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他年老卧病,派儿子去向皇帝陈情谢恩,呈献他的著作《四书反身录》和《二曲集》。康熙帝对李颐的儿子说:“尔父读书守志,可谓完节,”并御书“志操高洁”四字匾额及诗赋表彰。四十四年(1705年)因病卒于家。
李颐墓在其家乡周至县,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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