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映珍
罗映珍,女,1978年,中共党员,从1998年9月起在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计生服务所工作。罗映珍的丈夫罗金勇是云南省永德县公安局民警。作为一名警察的妻子,罗映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不但热心本职工作,而且热爱公安事业、关心支持缉毒工作。多年来,她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当代女性的奉献之歌、正气之歌、爱心之歌。
2005年10月1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罗金勇在国庆休假期间,携妻子罗映珍到小勐统镇湾甸村委会大龙塘村看望岳父、岳母。途中,与罗金勇同坐一车的三名男子一言不发,并不时打量着罗金勇。当车行至大垭口村旧街坝一修理店时,三名贩毒嫌疑人相互使了一下眼色,拎着手提袋相继下车。罗金勇迅速迎上掏出人民警察证,责令三人接受检查。三名男子见罪行败露,从地上捡起石头和木棍,对准罗金勇的头部、身体猛砸。罗金勇毫不畏惧,赤手空拳地与三名毒贩展开殊死搏斗,在头部中击后,还追出去十多米。最终因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倒在了血泊中,成为了植物人。在群众的协助下,一名毒贩被当场抓获,现场缴获-两块,重1150克。从那以后,罗映珍肩负起了照顾丈夫的责任,不离不弃,精心呵护,无怨无悔。罗金勇在医院接治疗期间,罗映珍在医院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省吃俭用,每天全身心地守候在丈夫身旁,和丈夫说话,并含泪写下了600多篇爱的日记,用日记呼唤着丈夫意识深处的觉醒。
每天早上5点,罗映珍便准时起床,以打果汁、煮粥作为一天的开始,在晨曦中带着做好的果汁和粥赶到医院,为丈夫洗脸、刷牙、按摩、擦拭身体、喂食……每天晚上罗映珍回到住处,都已经是深夜一点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今已有3个年头,罗映珍依然在默默地坚守,默默地付出,用饱含着真情和热泪的日记呼唤着丈夫的苏醒。她写道: "我相信只要你有坚强的信念,你就能挺过来,意念可以创造奇迹,我们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坚持,要么放弃,我选择继续坚持。"正是这种坚定的信念,使罗映珍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心中的悲伤,点燃了内心的希望。现在,罗金勇已从深度昏迷的植物人状态中苏醒过来,能眨眼,能开口讲"你好"、"是"、"累了"等几个简单的字,并在特殊的体位下能喝水。见证了这个奇迹的人们都说,是罗映珍的坚持和爱,唤醒了沉睡的丈夫。
主要荣誉
2005年,罗映珍被推荐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被中共临沧市委、永德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永德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06年,她被评选为感动云南十大人物。
2007年,全国妇联、云南省妇联分别授予罗映珍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临沧市公安局还授予罗映珍二级警司警衔。罗金勇及其妻子罗映珍的先进事迹经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社会各界纷纷伸出关爱和援助之手,积极支持好警嫂罗映珍。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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