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方
赵方(1908~1979)原名正化,曾用名张超。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出生于宜川县云岩镇二里半村一个农民家庭。12岁开始在宜川县新市河乡东良村小学读书。民国十三年(1924)春,在延长县高小上学,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李遇社等共产党员。十四年(1925)3月,延长高小的进步学生在地下党的领导下,召开了追悼孙中山先生逝世大会,他在大会上作了演讲。不几日,学校当局以“造谣惑众,煽动闹事”为由将他开除。
十五年(1926)春,到延安四中读书。他一面学习文化,一面探讨革命问题。他读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社会进化史》等马列著作。是年6月,经李遇社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十八年(1929)冬,他受中共陕北特委的派遣,回家乡开辟革命工作,担任中共宜川县中心支部宣传委员,二里半村党支部书记。他深入农民群众,秘密组织“红枪会”、“兰兰会”,对付当地-污吏。
十九年(1930)他在云岩镇第三高小当教员,后任校长。同年6月,陕北特委遭敌破坏,与党失去了联系,他便与范世昌、贺席珍、白彦博、同志道、白士俊等商量,决定搞武装斗争。是年秋同高思恭、赵正隆、赵正兴等人智夺云岩区公所、北赤镇区公所039支,为建立地方革命武装准备了武器。
二十年(1931)同范世昌组织进步学生在县城--,包围了县政府,反对县长史秉贞-教育经费,揭露其欺压人民群众的罪行,烧毁劣绅为史秉贞挂的“勤俭爱民”的“德政匾”、砸毁了李国忠为自己树的石碑,迫使国民党陕西省政府撤销了史秉贞的县长职务。
二十二年(1933)任苏区薛家寨耀西特委宣传员。半年后,高岗、-派遣他回延长、宜川一带开展党的地下工作。
二十三年(1934)他以抗苛捐杂税粮教为名,把宜川县五区民团改编为游击队,次年扩编为“新编西北抗日义勇军”,黑志德任司令,杨开德任副司令,他任政委,义勇军成立后,在宜川、延长一带打土豪分田地,建立苏维埃政权。
二十五年(1936)8月,中国共产党陕甘晋省委调他到敌战区工作部工作。是年9月,环县一带惯匪头子赵老五(赵思忠)表示愿意投降红军,省委决定派未子体、赵方、吴士芳去收编,可是到达匪部后,赵老五背信将3人扣留,送往宁夏马鸿奎部受尽酷刑。二十六年(1937)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派张子华去宁夏马鸿奎部交涉,将赵方等3人营救出狱。出狱后,赵方返回延安到中央党校学习。
二十七年(1938)春,他在中央党校毕业,分配到山西陇县地委组织部工作。9月调到晋西南区党委社会部,初任保安科长,后任副部长。1948年秋,任绥蒙行署-局长。1949年,随军南下,到四川省成都市。1950年任成都市-局长。1952年任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1955年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政法党组书记,省委后补委员。
1967年,“文革”中,他受尽了折磨,不幸于同年1月28日含冤离开人世。1979年2月5日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为赵方同志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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