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惠
王恩惠同志,曾用名子凡,1911年5月12日生于陕西省神木县王家庄村。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革命工作。1931年起历任村党支部书记、区委书记、县苏维埃副主席,陕西省神府工委委员兼神木东县县委书记、葭芦县委书记、神府特委秘书长,陕北红军独立二师秘书长、政治部主任等职。在残酷环境里,作为神府苏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立场坚定,不怕牺牲,英勇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抗日战争时期
王恩惠同志先后担任八路军120师警备六团政治处主任,山西省平鲁县委书记、雁北特委秘书长、右玉县委书记,参加了开辟晋绥抗日根据地的工作。1939年初,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后留校担任班党支部书记。1941年8月任吴堡县县长,因积极组织支援抗日斗争,受到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通令嘉奖。1943年11月后历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处长、林伯渠主席秘书、办公厅分总支书记,边区银行副行长、边区政府行政处处长等职,为推进边区政府的各项工作积极贡献力量,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并当选为党的七大候补代表,光荣地出席了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解放战争期间
王恩惠同志先后担任绥德地委委员、专署副专员,榆横政务委员会副主任、特委书记,黄龙地委常委、专署副专员,大荔地委常委、专署专员。在此期间,他带领当地干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组织发展生产、支援前线,为西北地区的解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解放后
1949年11月,王恩惠同志调任青海省委委员、组织部长、秘书长,后兼任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纪检委副书记,同时任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为青海省的民族团结、政权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从1952年起,历任西北行政委员会重工业局局长、机械工业局局长,一机部西北办事处主任,电机部电机工业局局长,一机部十一局局长,北京市机电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华北局计委副主任等职,为国家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小三线”建设、机械和计划工作,呕心沥血,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文革中
“文革”初期,王恩惠同志受到冲击。他对党忠贞不渝,同林彪、“-”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并为我国第一台6000吨水压机的研制成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王恩惠同志1977年12月后历任天津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他衷心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震灾恢复的规划和重建、环境保护、落实干部政策,以及在新形势下加强人大、政协机关建设,特别是推进人大立法工作,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工作。
退休后
王恩惠同志1986年离职休养后,担任天津市人民友好协会、延安精神研究会、老区建设促进会、台球运动协会等名誉会长,天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市少年宫名誉主任等。天津市第八、第九、第十届人大代表。中共天津市第四至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仍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积极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尽力为群众办实事;他十分关心天津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体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王恩惠同志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8月20日因病在天津逝世。
评价
王恩惠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里奋斗不息,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党性观念强;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工作;他坚持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他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掌握政策稳妥;他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他顾全大局,襟怀坦荡,乐观豁达,为人忠厚,德高望重,受到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他为革命鞠躬尽瘁,把毕生精力无私地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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