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治安
彭治安(1880~1951)
本县两河小庄子人。为宁陕县“四大豪绅”之一。曾任蒲河地区副团总、保董、区长、参议长、县参议员。1918年彭以查烟苗为名,0李旭贵等人银洋200元,白银2080两,独吞。群众极为不满,李力顺、杨中林、徐高友等40余人上诉控告。彭在蒲河地区,拥有生杀大权,群众称之为“二县长”。彭在任副团总和区长期间,先后率队杀害新四军干部战士40余人。1946年腊月初四,解放军路过柴家关乡泰山坝王志礼家,彭与刘少玉合谋诬王夫妇二人通匪,将王志礼夫妇-送四亩地予以杀害,又赴泰山坝烧掉王志礼3间草房,同时烧死了王的8岁女孩,还派人追捕王的儿子王西林。1946年彭又以通匪罪杀害马王氏、李月亭、王炮皮、杨思义、杨汉臣、张万堂、吴春亭、黄蚊子、唐元主、谢克五、王志玉等50余人。特别残忍的是枪杀杨思义(1935年杨思义因给红军做过侦察工作)后,还令凶手将杨的心肝挖出,割掉了生殖器。
1951年5月30日,被人民政府依法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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