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瓴
高建瓴(约1793~约1865)字汉屋,号兰溪。陕西城固人。清道光元年(1821)中举人,后三科会试落第,大挑以知县用,分广东,主澄海、高明等县,后升连平知州。任职七年中,勤恳治理,政绩显著,受到巡抚林则徐的称赞。鸦片战争时,他率领民众支援前线作战,耳朵被大炮震聋。林则徐被革职流放后,他辞职返回原籍,被聘请担任城固斗山书院讲席,辛勤教授20多年。在此期间,他悉心研究了程朱与陆王理学各派以及张载、冯从吾关学派的学术思想,推崇“二程”和李颙的观点,晚年喜欢读《易》。他认为理论要服从于实践,主张人人反省修养,树立道德,不要空谈,要自己身体力行。为了强调社会道德,端正风气,改变陋习,他撰写了劝人戒-、戒0、戒-、戒吸鸦片的歌谣。辞语中肯,感情痛切,发人深省。他在汉水的通济渡口义务修建了一座桥梁,方便行人过江;还在家乡置义冢一块,收葬无主尸骨,受到四乡百姓的称颂。生平著述较多,主要有《十三经精义》《全唐文选》《全唐诗选》《苏陆文集选》《举业指要》,并刊印了《孝经》《忠经》《先儒语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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