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朴斋
任朴斋(1918~2003),曾用名任玉,郊区坪上村人。民国26年(1937),参加八路军战地工作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中共平定(路北)县委和繁峙县公安局长,中共绥东、雁北地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办事处主任、冀晋行政公署公安局二科科长。1947年5月,晋东重镇阳泉获得了新生,阳泉成为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座人民城市。为了保卫好、建设好这座人民城市,任朴斋奉命回到家乡,先是任市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局长。同年7月,又被任命为第二任中共阳泉市委书记、市长,期间,他率领市委、市政府一班人,群策群力,艰苦奋斗,用了短短半年的时间,使阳泉的工商业迅速得以恢复,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荡涤了旧社会的污泥浊水,稳定了局势,建立了革命新秩序,并在人力、物力上有力地支援了山西乃至全国的解放事业,同时也为党在解放战争时期接受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受到上级的表扬。新中国成立后,任朴斋先后担任政务院华北事务部工商组副主任,华北行政委员会建筑工程局局长,国家建筑工程部施工管理局局长兼对外工程总公司总经理。1965年后,升任国家建设工程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部)副部长,历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部副部长,国家经济委员会经济管理中心常务委员等职,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太行明珠·阳泉》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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