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林
李芳林,男,汉族,1918年10月生,河北平山人。1933年秋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12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3年秋任学校共青团支部书记。1935年秋任共青团平山县委组织部部长。1935年12月任平山县东回舍村党支部书记。1936年初任中共平山县委委员、区委书记。同年9月任中共平山县工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工委书记。1937年12月任中共晋察冀第四分区特委青委书记。1938年6月-1939年7月任中共北岳区第四分区地委巡视员。1939年1月-1942年12月任中共井陉(路北)县委委员、副书记(-1941年7月)、组织部部长(-1940年10月)。1941年7月-1942年12月任井陉县大队政委。1941年8月-1942年12月任中共井陉县委书记。1942年12月任中共平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44年9月-1945年9月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6月参加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任中共察南地委委员、中共蔚县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1948年8月任中共北岳区第6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949年1月任中共察哈尔省察南地委副书记。1950年2月-1955年10月任中共宣化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委员。1952年11月-1955年2月任宣化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1955年2月-10月任宣化市政协主席。1955年4月-196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1955年8月-1956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1956年7月-1960年1月兼任河北省监察厅厅长。1960年2月-1962年1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文教部副部长,1962年11月-1963年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63年5月-1966年7月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文革”中受破孩。1975年重新工作。同年5月任中共河北大学核心组组长、河北大学革命委员会主任。1978年7月-1979年9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1979年初任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副组长。1980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书记。1983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部部长。1983年4月-1988年2月任河北省第五届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中共七大候补代表。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8年2月13日在石家庄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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