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龙
李九龙,男,汉族,1929年3月生,河北丰润人。高中文化。1945年参加八路军。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第四野战军排、连长。在辽沈、平津、衡宝等战役中,立大功四次。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副营长、营长、副团长、科长、团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济南军区司令员、成都军区司令员等职。他参加了广西剿匪和解放华南的多次战役战斗,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他率部参加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取得了辉煌战果。2003年11月19日因病于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人物生平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5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
1945年8月参加八路军,任冀东军区57团3-士,晋热辽军区18分区27旅74团4-士,辽西支队2大队4中队副班长,热东18分区独立营1连通信员,东北民主联军第8纵队24师72团1连副班长、班长。
1947年任东北民主联军、东北野战军第8纵队24师72团1连副排长、排长。
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8纵队24师72团、解放军第45军135师405团副连长。
1949年任陆军第45军135师405团2连连长。
1950年任陆军副营长、营长。
1955年任陆军副团长,授予少校军衔。
1956年任陆军师司令部侦察科科长,副团长、代团长。
1961年晋升为中校军衔。
1962年任陆军团长。
1968年任陆军师副师长。
1970年任陆军师长,1979率部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1978年-1979年在军事学院高级系学习)。
1980年任陆军军副军长、军长。
1985年6月任济南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1989年3-4月在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系学习)。
1990年4月任总后勤部副部长(保留正大军区职待遇)、党委副书记。
1991年9月-1994年10月任成都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书记。9届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共12-14届中央委员。获3级解放勋章。
2003年11月1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李九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6月晋升为上将军衔。2003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他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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