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富恒
吴富恒,山东大学原校长,中外著名的教育家、学者、杰出的政治活动家、中共党员。原籍河北省滦县,吴富恒教授为中国教育事业艰苦奋斗60多年,桃李遍天下,盛誉满神州,并在美国文学研究和中外文化交流方面,作出巨大贡献。同时,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是我国第一位获得哈佛大学荣誉法学博士称号的学者。妻子陆凡是一名英语翻译家。
吴富恒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其父和祖父都以教书为业。1927年毕业于天津市扶轮中学。1929年吴富恒考入北平高等师范学院(北师大前身)预科,1931年升入北平师范大学英文系。1935年6月大学毕业后,在北平师大附中任英语教师。其间,参加由英国著名学者瑞哈慈教授创办、旨在推广英语教学的“正字学会”。1937年7月北平沦陷后,出走天津,在工商学院附中任教。1938年又辗转至云南昆明,在瑞云中学任英语教师。后与清华大学教授吴可读等人创办云南省立英语专科学校,任教务长。1940年获“洛克菲勒基金会奖学金”,赴美国哈佛大学跟瑞哈慈教授进修语义学和文艺评论,同时在哈佛大学教育学院攻读教育心理学。1941年12月获硕士学位。1942年初返回祖国。初仍在昆明英语专科学校任教,翌年应聘至云南大学,担任英语教授。1944年该校设立英语系,他任系主任,同时担任英国文学和文艺批评等课程的教学。他积极参与闻一多、楚图南、吴晗等民主人士组织的“民社”活动。1946年4月,经吴晗、周新民介绍,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民主活动。同年离开昆明转经上海,经中共代表团介绍,于1947年3月到达烟台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初任解放区英文报纸《芝罘新闻》副总、胶东行署外事组组员。1948年9月参加解放济南的接收工作,任济南军管会文教组成员,负责接管山东省立师范学院。10月,华东大学迁至济南,他任该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并先后任该校文学院教授,文艺系和文学系主任,兼任校文工团团长。1951年初随学校迁青岛,学校与山东大学合并,他任合并后的山东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兼外语系主任。同年参与创办《文史哲》,并兼任该杂志社副社长。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后,任山东大学教务长。195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10月随校迁回济南。1959年至1966年,任山东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分管科研和师资培养工作,为健全学校科研规划和科研体制,扶持建立晶体材料、美国文学的学科做出重要贡献。其间于1963年起兼任所创设的美国文学研究室主任。“文革”开始后被污为“反动学术权威”,受到冲击。-结束后,于1977年8月和1978年3月,相继出席中共“十一大”和全国科学大会。1978年6月,出任山东大学校长、校党委副书记,为学校的拨乱反正、教学科研秩序的恢复建立、学校在新时期的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82年6月,被美国哈佛大学授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成为我国第一位获此称号的学者。199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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