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身第一层由三块整石拼合,形成塔室,室内南面辟券门,门左右各雕一持剑守护神;正面壁上雕刻一佛二弟子及供养人,并刻有“景龙四年”等字样。第二层至第十五层为密檐式,每层檐均为石雕成叠涩式样。每层为一块石料,檐部为一块石料,相互叠压,塔刹为一石雕宝珠。此塔全用白玉石料雕成,做工精细考究对研究唐代建筑风格具有重要参考价值。1993
年被公布为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具体位置:位于河北博野县程委乡解村小学校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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