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 > 河北 > 保定 > 名人

宋鹤梅

[移动版] [查看地图]
  宋鹤梅(1908~1930)博野小庄头村人。192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8月任本村党支部书记。1928年4月任县农民协会主任。在博蠡临时县委、博蠡县委领导下,先后发动、组织农民开展反豪绅村长、砸盐店、打盐巡、反验契、反决租、反“八厘公债”(年息八厘)、砸国民党县党部等斗争。
  1930年8月,中共保属特委批准了博蠡中心县委提出的武装起义的意见,欲以枪杆子推翻旧政府,建立苏维埃政权,组织工农红军第十九路军,创建革命根据地。8月12日,担任副大队长的宋鹤梅带领小庄头、东墟等十多村的百余名党员赶到-头起义点,冲进大地主马小辫家打死其儿子。暴-动失败后,为躲过反动政府和军阀的追捕侦缉,组织上把宋鹤梅调往深县工作。他到深县后联合深、饶(阳)两县党组织,领导广大群众,继续对反动政府进行斗争。不久,在饶阳县宋各庄被深县警察包围,他凭着两支手枪,抵抗数小时,最后弹尽,负伤被捕。12月,解往北平(今北京)军法处,经过多次严刑审讯,始终未吐露党的任何机密。于是判处宋鹤梅肢解之刑。宋鹤梅赴刑场时神色自若,边对沿街群众演讲,边唱国际歌,并高呼“人民一定要解放”等口号,群众无不悲痛落泪,不少人不顾警察的鞭打,买来彩绸给宋鹤梅披绕周身,以示敬意。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下一名人:张翠琢
[以上内容由网友"Emily"分享。]

以下与宋鹤梅相关信息:

以下宋鹤梅相关信息关注度最高:
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如果您有介绍家乡的文字、图片,欢迎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我要供稿 粤ICP备17154672号-3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mail:service@ke2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