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格平
刘格平(1904~1992年)回族,曾用名刘子敏、刘襄侬,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人,庆云县第一个党支部——杨庄子党支部创建人,庆云县马颊河民工暴-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新中国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
刘格平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6岁时入私塾读书。1918年9月,参加江苏督军直系军阀李纯的部队,后入随营军事学校学习。1919年,在南京读书时参加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接受马列主义思想。1922年9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冬,刘格平回到家乡,宣传革命思想。1923年2月,主持建立津南地区第一个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堤东团支部。1925年12月,刘格平和中共早期党员张隐韬一起发动领导津南农民自卫军起义,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北方领导的一次较早的武装斗争。1926年7月,刘格平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9月,受党的派遣,刘格平到津南地区发展党组织,是津南党组织的创建人。在此期间,刘格平在杨庄子村发展杨智荣、杨德智、杨德然入党,建立起庆云县第一个党支部——杨庄子党支部。1927年3月底,刘格平以中共津南特派员的身份,在大堤东村主持建立中共津南特委,并任特委书记,先后在河间、献县、盐山、庆云、沧县、宁津等地建立党组织。同年秋,刘格平任中共顺直省委军事委员兼津南特委书记。1928年6月,刘格平在庆云、盐山一带组建津南革命军第一支队,并率军攻占庆云县城。其后,刘格平去河间、献县一带准备再次发动农民武装起义,被告密遭国民党逮捕。1931年6月,刘格平被党组织派往山西、陕西开展兵运工作。“九一八”事变后,在西安组织领导回民抗日救国会,发动“驱逐戴季陶”运动,宣传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1932年秋,刘格平回沧州任中共津南特委军事委员。
1934年4月,刘格平在庆云县组织领导津南地区规模最大、影响深远的马颊河民工暴-动,不幸受伤被俘,先后被关进庆云监狱、沧县监狱,后转押到北平军人反省院草岚子监狱。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刘格平始终坚贞不屈,并担任狱中党支部书记,领导狱中党员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斗争。1944年4月,刘格平出狱后,经渤海区党委派遣,到天津开展工作。同年8月,中共天津市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刘格平任书记,领导工人、学生开展抗日-,并组织天津市救国会,在各阶层开展爱国教育。1944年10月,刘格平回到渤海解放区。同年年底,调山东分局工作,后到山东分局党校学习。学习结束后,刘格平组织建立山东省回民协会,任主任。1945年9月,华中局和山东分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东局,刘格平任民运部副部长。1947年10月,任渤海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城工部部长。在此期间,深入渤海一分区,布置领导大参军运动,共有1.6万人光荣参军;纠正一分区在整党运动0现的所谓“搬石头”的“左”的倾向,帮助恢复建立农村党团政权和各种群众组织。1949年3月,刘格平随军南下,任华东南下干部纵队渤海三支队政委。同年5月,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成立,刘格平任副校长,为华东地区培养出大批革命干部。
1949年9月,刘格平作为全国少数民族的首席代表出席全国第一次政治协商会议,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并被任命为中央民委副主任。1950年7月,刘格平受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委托,作为中央民族访问团西南访问团团长,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率领访问团离京赴西康、四川、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访问,为解决民族纠纷、增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做出贡献。1953年,中国回民文化促进会成立,刘格平任主任。1954年,刘格平任中共中央-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组书记,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不久,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民族区域自治法》。1954年9月至1955年5月,刘格平受毛主席委托陪同来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0喇嘛•丹增嘉措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到西北、中南和西南参观,最后送至成都。1955年3月3日,国务院任命刘格平为中央民族学院院长,为全国各民族培养出大批民族工作干部。1956年6月,刘格平任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同年9月,刘格平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958年初,刘格平受党中央派遣,到宁夏筹建回族自治区,担任筹建领导小组组长、工委书记、代理第一书记。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大会上,刘格平当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区政府主席。在任期间,刘格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团结宁夏各族人民,发展宁夏地区的各项事业,受到宁夏各族人民的拥戴。1959年,刘格平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1960年,宁夏开展所谓的“反地方民族主义的运动”,刘格平遭到错误批判,免职后到中央党校学习。
1964年,刘格平被派到山西省担任副省长。1967年3月,刘格平被任命为山西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主持山西工作。1969年4月,刘格平在中共九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70年被下放到唐山陶瓷公司劳动。1975年底,刘格平被调回北京。1983年,被提名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92年3月11日,刘格平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来源:庆云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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