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文庙大成殿
平乡文庙大成殿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平乡文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学前铺。大成殿是文庙的主体建筑,该殿始建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据《平乡县志》学宫图可知,文庙建筑分为东西两路,大成殿位于西路中轴线的中心位置,东路为附属建筑,整个文庙建筑群的占地已不祥,但规模宏大,功大成殿建筑面积315平方米,为元代建筑风格,单檐歇山绿琉璃屋面,面阔五间(25.8米),进深三间(11.27米),殿高12米,四椽伏对乳伏用四柱,重昂五铺做斗拱置于平板枋之上。功能齐全,主次布局分明。文庙的其他建筑已毁,仅存大成殿。大成殿自始建以来曾于宋徽宗大观元年、明洪武七年、明永乐三年、明英宗正统六年、明武宗正德十五年、明穆宗隆庆九年、清乾隆十六年先后七次进行过重修改建,为县学所在地,是历代全县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机关。抗日战争时期,日军飞机轰炸平乡城,将大殿顶部西北角炸毁。六十年代初将木质屏风加固为砖式墙体,做粮库沿用30余年,1993年由县政府出面协调将粮库迁出。该殿因年久失修部分木结构已腐朽,殿顶琉璃瓦及四檐斗拱残破严重,但整体保存较完整,仍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1993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将该殿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